我早就说过了,我不是英雄,也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当什么英雄。
就像我这次虽然痛揍了这几个地痞流氓,但是主要还是单纯地觉得不爽,想要借机将心里积累的郁气全部释放出来而已。
惩恶扬善这种事情与我没有丝毫的关系,毕竟硬要说的话,我本也就是恶的一方,我带给周围人的苦难,已经够多了,假如这都不算是恶,那这世上大抵也没有恶人了吧。
“这么说你不是见义勇为?”
“不是,我只是想要去个洗手间就被他们缠住了,我只是正当防卫而已。”
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的民警有些无奈的看着我。
“话虽如此啊,上次我才提醒过你吧,遇到什么情况要先打电话报警,你这样的行为太危险了。”
世界实在是太小了,这次给我做笔录的警察又是上次那位,昨天才调到了新的派区,今天就有碰上了我。
“我看到老板娘报警了,所以我就没有在打电话了。”
他叹了口气,将洛雪的手机还给她。
“他们都是轻伤,而且还有洛雪拍得照片作证,不会判你防卫过当,你们一会在笔录上签个字就可以走了,但是出于我的职务,我还是要再提醒你一次,下次遇到这种危险的事还是应该等我们来。”
我当然可以等,假如那个女孩子也可以等的话,也就不需要我出手了吧。
“嗯嗯,我知道了。”
话虽如此,我自然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。
他也没有再进行过多的思想教育,在我们给笔录上签好字之后就放我们离开了。
“先生,请等一下!”
我们刚要走出派出所的门,又被一个女声叫住了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
叫住我的女孩子头上还缠着绷带。
“刚刚谢谢你救了我,真的谢谢……”
她朝着我深深地鞠了一躬,声音有些颤抖,原来她就是那个被骚扰殴打的女孩子啊。
“不必言谢,我只是手痒难耐,渴望打架了而已,他的脸砸上去手感还挺好的,我应该谢谢你,给了我一个治疗手痒的机会。”
鬼使神差的,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了真心话,然后带着洛雪转身就走。
“阿荀,你刚刚说的话还挺帅的。”
“我随口胡诌的。”
“我知道,嘻嘻。”
洛雪露出了这两天以来第一次的灿烂笑容,走到了我前面,哼起了不知名的曲子,显而易见的心情很好的样子。
真是拿她没办法。
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,已经七点半超过一些了,这个时间还挺尴尬的。
“雪,回家吗?”
她转过身来,背着手,朝上看着我。
“我还有一个想去的地方,阿荀,可以吗?”
她的眼睛中含着水汽,仿佛要是我拒绝了就会顷刻转为泪水淌下。
真是拿她没办法,明明不需要这样我也不会拒绝她的请求的。
“要去哪?”
“就在前面路口左转有个商场,那里好像在搞活动。”
“是有想要的东西吗?”
“嗯。”
虽然不知道洛雪是想要买什么,不过她也从未没有想要买什么用不上的或者贵的离谱的东西,这次肯定也是一样的。
“行,我们走吧、”
“嗯!”
她又一次牵起我的手拉着我往前走着,顺着相握的掌心传来了阵阵暖意。
难怪都说女儿是贴心的小棉袄,别的暂且不论,这份温暖倒是货真价实。
发黄的路灯下,行人与汽车依旧三三两两地来来往往,刚刚在烧烤店发生的事,没有能在这世上掀起一丝丝的波澜,理所当然而又无可奈何。
日新月异的世界急匆匆地朝着下一个时代奔去,一成不变。
矛盾上升着的螺旋,还有被踢下船的“残次品”。
愤怒,毫无意义的愤怒,随后便感到了自己的可笑与卑劣。
走进商场,一阵猛烈的风便从头顶灌下,以前还不知道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的,直到大学时到附近的商场里打工,才从前辈那里得知了这东西是用吹出的风墙来隔热,同时还能挡灰、防止小虫和异味进到商场里来。
“你要买的东西在几楼?”
“就在前面,阿荀你跟来就是了。”
富有磁性的男声伴随着吉他声传来,一抬头就看到商场正中心搭了一个舞台,三男两女的乐队正在上面演出,周围已经站了不少围观群众。
“就是这里,还没有结束,赶上了。”
洛雪拉着我在人群后停下,然后用力地踮起了脚尖向着舞台望眼欲穿,脸上写满了憧憬与喜爱。
“雪,要不我背你吧?”
我小声地建议到。
“不用,嘘,阿荀,保持安静。”
虽然这么说,但是她这样实在费劲,是因为背着太像小孩子了吗?
那就换个方式吧。
我侧过身,将她横抱起来,她轻轻地惊呼一声,带着感谢和嗔怪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注意力很快又集中到了舞台之上。
看着怀中的她目不转睛的样子,我在心底小小地叹了一口气,接着也看向正在演出的乐队。
主唱双手握着麦克风,闭着眼睛唱得相当投入。
吉他手和贝斯手都是面无表情地一边演奏一边凝视前方的空气,完全没有在看观众的样子。
键盘和鼓手则是干脆就一直盯着自己的乐器。
几人的服装都是清一色的黑色休闲西服,这在摇滚乐队里是真的少见。
不过抛去这个奇怪的台风不谈,他们的歌是真的不错,听了两首,我就完全能够理解为什么洛雪会喜欢他们了。
朴素直白的歌词配上多变灵动的旋律,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绝妙的平衡,抓住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,一旦注意到了,就再也没有办法逃脱了。
我甚至产生了此刻我并非是站在人群中看他们演出,而是在KTV里,一群朋友在播放着MV的屏幕前唱着歌,我抱着洛雪就坐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,身体也跟着歌曲的旋律情不自禁动了起来。
真是恐怖的感染力。
当主唱带着众人鞠躬感谢聆听的时候,大家才终于像是反应了过来的似的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。
主唱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,然后拿起了话筒。
“接下来就是最后一曲了,是写于我的耳朵情况急剧恶化的那段时间,陪着我们这支乐队走过了最为艰难的那段时间,希望这首歌也同样能带给大家力量,有没有人想和我们一起唱这首歌的。”
“我我我!”
洛雪兴奋地举起了手,我看了一眼四周,好像只有洛雪一个人举手了。
“那好,就请这位小妹妹和这位先生一起上来吧。”
什么,连我也要带上吗?可是我并不会唱歌,而且更别说是我连听都没听过的歌了。
洛雪没有给我拒绝的的机会,从我的怀里跃了下来,拉起我的手,就往台上走,观众们也给我们让出了一条路。
再反应过来,我已经是和洛雪一样站到了主唱旁边了。
“小妹妹,今天是和家人一起来逛商场的吗?”
“嗯。”
“之前有听过我们的歌吗?”
“嗯嗯,我已经听你们的歌有五年了。”
与略显窘迫的我不同,洛雪丝毫没有怯场的意思,不过这也是当然的了,毕竟连和爱丽丝在那么大的舞台上演出都没问题。
“哇,没想到还是我们的老粉丝啊,那《夜晚的巴赫》这首歌会唱吗?”
“嗯!但是我想给你伴奏,可以吗?”
“哟,还是位多才多艺的小粉丝啊,可以啊,你想用什么乐器。”
“我用键盘,阿荀用贝斯。”
洛雪拉了我一把,和我换了个位置。
哈?还拉着我一起伴奏,我没有听过的歌叫我则么去弹啊?不过和唱歌比起来好像难度稍微低了一点。
“可以啊,这位先生没问题吗?”
“我没弹过,有谱子可以给我看一下吗?”
我无奈地苦笑了起来。
“我们都是不带谱子上台的,先生您就跟着我们的新任键盘即兴发挥吧。”
主唱似乎也理解了我的处境,半是同情半是幸灾乐祸地开玩笑道——不,好像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,贝斯手将他的黑色贝斯取下,挂到了我的身上。
这支乐队多半都不是正常人。
“那么请听最后一首歌,《夜晚的巴赫》。”
洛雪试了一下琴,然后笑着给我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。
不是,就算你给我加油也……
主唱把话筒重新夹到话筒架上,然后朝着朝着鼓手点了点头。
鼓手也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。
“One、Two、Three、Four!”
然后跟着便是一阵急促的鼓点,琴与吉他也很快跟上,主唱却没有急着开口。
我闭上了眼睛,努力地分辨起这首歌的旋律。
这是什么?巴赫的曲子的终极魔改融合版?
开什么玩笑,这个跳跃的旋律,我则么可能跟得上,我才第一次听啊,这别说伴奏了,就算要我随便弹弹能不突兀都困难。
根本连浑水摸鱼的机会都没有,还说什么让我即兴发挥,开什么玩笑啊,这个玩笑可一点也不好笑啊。
假如站在这里的不是我而是芸才有可能做到吧。
做了一个深呼吸,将无用的吐槽一并吐出。
能勉强对上这个旋律的曲子我倒是真的知道,但也只知道这一首。
事已至此,没有办法了,巴赫是吧,那我也弹我自己的了,管你呢,反正是你们非要我弹得,就算喧宾夺主导致曲子面目全非也不要怪我啊。
闭上眼睛,将贝斯往上提了一些,改成了像是弹琵琶一样的姿势。
以前给芸弹过一次的,从那以后我又练习过无数遍的,还没有完全完成的,从从巴赫的《G弦上的咏叹调》改编而来的曲子。
弹下第一个音的时候,能感受到许多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但很快就消失了,主唱那低沉磁性的声音也终于跟着响了起来。
“阿荀?”
“啊?则么了?”
“我们到家了。”
“啊?哦。”
中间的记忆全都消失了,回过神来时,我已经站在了家门前,莫非是我出现幻觉了?
摇了摇头,将钥匙插入了锁孔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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